一、111年5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受理種植食用玉米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自111年6月22日起至7月1日止於本所農經課受理申報,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例假日受理時間(早上8點到下午4點半)
二、補助項目: 食用玉米,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