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年2月下旬及3月下旬霪雨農業天然災害受理種植椪柑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自111年7月16日起至7月25日止於本所農經課受理申報,假日照常受理到下午4點半。 二、補助項目: 椪柑,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每公頃為8萬元,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
一、111年2月下旬及3月下旬霪雨農業天然災害受理種植椪柑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自111年7月16日起至7月25日止於本所農經課受理申報,假日照常受理到下午4點半。
二、補助項目: 椪柑,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每公頃為8萬元,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