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莿鄉人字第1090016274號
主旨:甄選土木工程職系技士乙名。
機關名稱:莿桐鄉公所
工作單位:本所工務課。
職系及職稱:土木工程職系技士。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辦公地點: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和平路53號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木土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110年1月15日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工作項目:
(一)建管及違章建築查報等相關業務擬辦及處理。
(二)公有建築工程規畫、設計及施工監督、驗收之擬辦。
(三)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等相關業務擬辦及處理。
(四)有關建設工程之管理登記統計及進度報告等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規定: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於109年11月25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二、符合資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備註:增列候補名額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正取或候補人員亦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