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莿鄉人字第1100009601號
主旨:甄選約僱人員乙名。
機關名稱:莿桐鄉公所
工作所在單位:本所工務課。
辦公地點: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和平路53號
資格條件: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 道路下水道雨水、污水下水道、水利工程業務及天然災害修復工程業務之擬辦。
- 道路綠美化及公園管理。
- 各項工程有關規劃、測量、設計及監督之擬辦。
- 農水路工程規劃設計、監造、驗收。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規定:
(一)一律通訊報名,期間自公告起至110年7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並掛號郵寄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和平路53號莿桐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下列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身分證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符合資格條件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其 他:
(一)以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月支27,434元;約僱期間自約僱日起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
(二)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