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甄選工務課約僱人員1名

    機關名稱:莿桐鄉公所

    工作所在單位:本所工務課。

    辦公地點: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和平路53號

    資格條件:

    大專以上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如註1)或具公務機關相似性質工作經驗或有六個月以上工作經歷者。

     

    工作項目:

    (一)公園綠地管理 

    (二)路燈維修管制  

    (三)協助辦理各項工程勘查、測設  

    (四)文書作業統計及整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規定:

        (一)一律通訊報名,期間自公告起至112年7月1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並掛號郵寄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和平路53號莿桐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下列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2.身分證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公務機關相似性質工作經驗或有六個月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符合資格條件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其   他:

    (一)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月支36,316元;約僱期間自約僱日起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預計於113年4月底分發報到)

         (二)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註1: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