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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

    一、為貫徹掃除黑金、防杜境外勢力、深偽影音介入選舉,建立優質選舉環境,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適用於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內容詳參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112年選罷法修法專區」(https://web.cec.gov.tw/amendment112)。

    二、檢送112年選罷法修法重點條文內容圖卡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