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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11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儘後召集申請公告

    111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作業,自110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

    申請期間如下:

    緩召第4、5款: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止。

    儘後召集第4款:110年4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