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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鄉為辦理農作物育苗作業室-苗112年1月下 旬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一、受理期間自112年2月9日起至2月18日止,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在本所農經課受理申報,假日不予受理。

    二、本次辦理救助項目為農作物育苗作業室-苗,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農作物育苗作業室-苗救助額度為標準,每箱為15元。

    三、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