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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褒獎有機產業傑出成就獎及貢獻獎辦法

    一、依據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112年5月24日台灣有機字第1120200021號函辦理。

    二、推薦候選人資格須為入該協會會籍滿3年以上之會員,且無欠繳會費及從事有機產業有傑出成就或貢獻者為遴選對象。

    三、為表揚我國長期支持奉獻及熱心推展有機農業發展之人士,以期鼓勵更多力量投入有機農業之推展,該協會將於全國有機日慶祝活動當日表揚(地點及日期俟確定後另行公告)。

    四、為利該協會辦理後續評審作業,候選人資料表及推薦書請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該協會,逾期不予受理。

    五、檢附「褒獎有機產業傑出成就獎及貢獻獎辦法」、候選人資料表及推薦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