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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檢送本府無牌無主廢棄車輛

    檢送本府無牌無主廢棄車輛一批(汽車11部、機車43部),公告期為112年11月17日至112年12月16日,逾公告期限未認領者,即視為無主廢棄車輛,由雲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