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2月1日止受理申報,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點:於本所農經課申報。 三、補助項目:水稻 四、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
一、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2月1日止受理申報,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點:於本所農經課申報。
三、補助項目:水稻
四、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