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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112年小犬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水稻

    一、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2月1日止受理申報,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點:於本所農經課申報。

     

    三、補助項目:水稻

     

    四、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