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徵求112/113年期洋蔥加工廠商」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3年3月1日農糧蔬字第1131134232號函辦理。

    二、有意願之加工廠商可至農糧署網站/農糧業務/農產品加工專區項下「輔導農產品加工收購獎勵計畫作業規範」下載申請書,填寫後於113年4月20日以前傳真與寄送資料至事業登記所在地之農糧署當地分署辦理(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