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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113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農村社區農產品銷售據點設置計畫」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113年3月1日農糧中企字第1131251649號函辦理。

    二、農糧署為輔導農村社區農產品銷售據點設置,增加農民行銷通路,業修定「輔導設置農村社區農產品銷售據點計畫」說明簡章(附件1)。
    三、請有意願研提計畫之單位,依「農糧署輔導設置農村社區農產品銷售據點計畫」說明簡章填妥「113年研提農村社區農產品銷售據點設置計畫基本資料表」(附件2)及備製提案簡報,於本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函送該分署,俾憑辦理初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