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4月8日(星期一)至4月15日(星期一)止受理申報,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到下午4點半,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點:於本所農經課申報。
三、補助項目:荔枝及龍眼。
四、補助資格: 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五、救助額度:
(1)黑葉荔枝、龍眼救助額度:每公頃為6萬2,000元。
(2)糯米荔枝、玉荷包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為10萬元。
六、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