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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各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應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未佩戴口罩,或經量測體溫有過高情形者,禁止該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4月20日金管證交字第10903618021號公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各公開發行公司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應佩戴口罩並配 

    合量測體溫,未佩戴口罩,或經量測體溫有過高情形者,禁止該股東進入  股東會會場。」。

    二、本案公告內容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