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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

    一、本次修正申請補助期間,原補助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修正至110年11月30日止。
    二、另申請總工程金額達200萬元(含)以上者或申請能源管理系統修正申請期限,原申請期限至109年9月30日止,修正至110年8月31日止。
    三、本補助計畫第三期起始收件日,訂於110年2月22日起開始收件。
    四、本案補助金額、申請資額等資訊詳請逕至設備汰換網:
    http://yunlin-savepower.servehttp.com/或臉書蒐尋「雲林縣智慧節電粉絲團」。

    五、有關本案補助及諮詢等事宜,本府委託祥威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如有需要逕洽該公司聯繫,聯絡電話:05-537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