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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109學年度第2學期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即日起至110年3月15日止,請配合辦理。

    人事室通報     

    主旨:檢附「109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一份,請轉知所屬於本(110)年3月15日前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1份向本室彙辦。

     

    注意事項:

    一、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校均需檢附繳費收據,若檢附影本請簽名,如以行庫匯款轉帳者,請隨同檢附原學校通知繳款單,就讀國中小學者免付。

    二、請同仁務必注意申請表的切結事項,若有表列情形請勿申請相關補助,已向學校申請齊一性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補助方案者,請勿申請。。

    三、相關申請書已刊登本所網站/公務公告,請同仁逕行下載。

    人事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