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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合作辦理「雲林縣政府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合作補助參與機車駕訓班計畫」案

    計畫補貼內容:

    (一)計畫補助對象:設籍雲林縣之居民或在雲林縣就讀公私立學校之學生(檢附學生證)。

    (二)計畫補助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計畫補助規定與金額:由委託駕訓班向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縣監理站申請參加補助,該站名額為200名,超過名額由本府以定額方式補助每人新台幣1300元整,額度名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