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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0年6月18日公告雲林縣為辦理竹筍110年3-5月 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公告地區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如有受災,可依「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規定,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翌日起35日內,檢具相關文件申貸復耕、復建所需資金,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率0.585%計算(目前貸款利率為年息1.43%),嗣後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