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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雲林縣弱勢兒少家庭租賃房屋租金補助計畫

    本項計畫以弱勢兒少家庭租賃房屋地之公所提出申請,須設籍、租屋地及實際居住均在本縣內,原計畫第七點申請期間自1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因疫情申請期間延自110年8月2日至9月30日止,詳細請逕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公佈欄-縣府公告-婦女福利https://social.yunli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