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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學年度第2學期員工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請於113年3月15日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1份向人事室申請

    一、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校均需檢附繳費收據,若檢附影本請簽名,如以行庫匯款轉帳者,請隨同檢附原學校通知繳款單,就讀國中小學者免付

    二、於第一次申請該名子女教育補助時,須附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須主動通知人事單位外,無須繳驗。

    三、請同仁務必注意申請表的切結事項,若有表列情形請勿申請相關補助,已向學校申請齊一性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補助方案者,請勿申請。

    四、相關申請書已刊登本所網站/公務公告,請同仁逕行下載。

    *有關112年第2學期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係逕於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1.75萬元,致當事人未能事先選擇,先予敘明。

    (一)針對有意願申請私立大專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同仁,若學校尚未開立註冊單,建請轉知所屬同仁,先行告知學校開立未含教育部補助款(1.75萬)的註冊單,再持未含補助款之註冊單繳納及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以免需再繳回補助款之繁瑣程序。

    (二)若註冊單已扣抵教育部補助款(1.75萬),請將相關費用繳回學校,並將收據繳回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