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莿鄉人字第1090002976號
主旨:甄選約僱人員乙名。
機關名稱:莿桐鄉公所
工作所在單位:本所社會課。
辦公地點: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和平路53號
資格條件:
(一) 高中以上畢業具服務熱忱並能接受嚴謹工作要求者。
(二) 熟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工作項目:社會課業務。
報名規定:
(一)一律通訊報名,期間自公告起至109年3月1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並掛號郵寄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和平路53號莿桐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下列證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其 他:以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月支27,434元;自約僱日起至109年7月30日止,惟原職務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如申請銷假上班或復職上班,該約僱人員應於其復職當日解僱。